党的组织发展工作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是申请入党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三是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四是履行入党手续阶段,成为预备党员;五是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工作程序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部门 |
1. 申请 入党 |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手写的书面入党申请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 |
(2)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支委或正式党员与申请人谈话(支部做好谈话记录) |
党支部 |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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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组织、党员向党组织推优入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
党小组 |
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至少 一年) |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
党支部 |
(4)“两推一备案”: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书面报机关党委备案 |
党支部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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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 |
(5)党支部通知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登记表》,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
党支部 |
重点培养教育内容: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员标准等 |
培养联系人 |
重点考察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群众观点、入党动机、学习工作实际表现和关键时刻关键时期的表现、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 |
培养联系人 |
培养教育考察方法:课堂教育、组织活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群众评议、个别了解、考察谈话等 |
培养联系人党支部 |
(6)培养教育考察。申请人1年至少手写4篇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季度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话,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登记表》 |
培养联系人 |
入党积极分子须经过至少一年培养教育考察,开展群众调查,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推荐,提出发展意见,支部做好记录,填写《发展对象的考察确定情况表》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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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否成为发展对象,也应有上述材料,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放入本人档案(单独建立档案) |
党支部 |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工作程序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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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拟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并做好原始记录,填写《发展对象的考察、确定情况表》 |
党支部 |
3.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及政审 |
(7)支委会审核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做好原始记录,支部公示后形成书面请示,报机关党委备案审批,填写《发展对象的考察、确定情况表》 |
党支部 机关党委 |
(8)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核批准列为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的考察、确定情况表》 |
机关党委 |
(9)由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通常是其培养联系人)作为入党介绍人。填写《发展对象的考察、确定情况表》。发展对象提交手写的自传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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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工作程序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部门 |
4. 预备党员的接收 |
(12)支委会审查申请人材料:入党申请书、身份证信息、群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发展对象考察确定情况、自传、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证明等 支部提出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填写《接收预备党员预审登记表》,报机关党委审批。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 |
党支部 |
(13)机关党委预审:审查支部提交的材料,并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的基层单位了解其思想和表现,包括: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违背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填写《接收预备党员预审登记表》,并将审核批复及时书面通知支部(党委会做好记录) |
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 |
(14)支部向符合要求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并登记志愿书编号,填写《接收预备党员预审登记表》,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手填志愿书 |
在召开支部大会一周前以张贴公告方式,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公示文稿随其他入党材料一起上报。 (1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党员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必须始终参加大会。两名介绍人中至少有一人必须出席,不能出席的应在大会前向支部认真介绍情况。讨论两个及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程序如下: |
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含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重要情况,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
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
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大会讨论 |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必须保存票决材料。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支部形成书面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支部审查意见相应栏目,签署日期,呈报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成为党员身份(即入党时间),开始缴纳党费 |
(16)审批支部决议前,机关党委派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谈话 |
机关党委 |
(17)机关党委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预备党员的审批。审批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发布《批准入党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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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第五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工作程序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部门 |
5.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年整) |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组织活动。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宜评为优秀党员 |
党支部 |
(20)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每年举行一次,主要程序:唱(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宣布新党员名单;宣誓;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积极分子代表发言;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唱(奏)《国歌》 |
校党委 机关党委 |
(21)继续考察。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工作,进行考察。发放《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由入党介绍人填写。预备党员每个季度一篇思想汇报 |
党支部 入党介绍人 |
(22)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满前两周左右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四篇手写的思想汇报。参加预备党员转正前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支部大会召开时间一般不应晚于其预备期一个月,结论仍为“按期转正”。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 |
预备党员 校党校 |
必须在召开支部大会票决一周前,以张贴公告方式,在预备党员所在单位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文稿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2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申请,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入党介绍人的考察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对其能否转正提出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审查情况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会议。程序如下: |
党支部 |
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表现、主要优缺点、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
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意见 |
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
支委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
全体党员讨论。主要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
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做出决议,保存好票决材料 |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
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呈报机关党委委员会审批 |
(24)机关党委审批,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支部书记将院党委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公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机关党委 党支部 |
6. 材料 归档 |
(25)材料归档 1.在编职工,交机关党委存入南华大学本人人事档案。2.人事代理,经党委密封后由本人交衡阳市人才市场进行档案管理。 |
机关党委 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