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为彰显学校发展成就、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爱校之情、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为凝聚共识和汇集情感的精神园地,把优秀作品的列为学校“陈列馆”永久珍藏资料,以作为历史变迁和发展足迹的真实呈现,将文化积累和精神财富永远传承下去,特举办南华大学首届“爱我南华”教职工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比赛,以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爱我南华、构建美丽校园”为主题,充分展现我校的文化底蕴、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教学科研、社会实践。通过摄影、书法、书画、诗歌、散文的形式,把校园的风景、建筑、学校历史发展中的各种感人事迹、人物、活动纪实等展现出来,以体现我校教职工的兴教兴校之志、敬业敬岗之愿精神。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8月28日
三、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类
1、须为原创,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艺术美感。所有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
2、递交原版电子文件,规格:JPG格式(分辨率300dpi,文件不小于5M),单幅作品投送时应配有标题和简单的文字说明,组照作品不以单张形式重复参赛。组照作品限4-6幅,组照也应配有标题和500字以内的总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点);
3、摄影作品分为自然摄影和人文摄影,作品可进行剪裁等初步润色,但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凡送选经电脑调整过的作品须同时提交原始作品)。学校全景大幅照片允许接片,但投稿时必须注明;
4、作品须注明姓名、单位、电话。
(二)、书法类
1、书法作品尺寸6尺以内(含6尺),竖式为佳,书体不限,书法为毛笔书法,书写内容鼓励自创,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2、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
(三)、书画类
1、国画作品6尺以内,斗方亦可,横竖不限;
2、油画、水彩、版画、素描等,画芯尺寸1米以内;
3、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
(四)、诗歌、散文类
1、诗歌、散文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艺术美感;
2、诗歌用现代白话文体、古典文言文体皆可,不超过40行;
3、散文要求富有文采,语言优美。字数不超过1500字。
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
五、作品报送
1、以分工会为单位、在教职员工中做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及各类作品的汇总、报送工作;
2、作品由各分工会统一征集,在征集时间内汇总。每一副书法、书画、诗歌、散文作品须由作者填写《南华大学首届“爱我南华”教职工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比赛报名表》,分工会统一收集后,于2019年8月28日前校将《南华大学首届“爱我南华”教职工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比赛汇总表》(见附件)随作品交至校工会职工活动部102室;摄影作品由各分工会设电子邮箱公开征集,每一副作品须由作者填写《南华大学首届“爱我南华”教职工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比赛报名表》,分工会统一将电子版收集后,于2019年8月28日前将《南华大学首届“爱我南华”教职工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比赛汇总表》(见附件)和摄影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9205729@qq.com。联系人:何贵华、13974756519。
3、参赛者以个人名义参赛,每人报送的作品每类不超过3件。校工会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六、评审奖励
(一)组织评选
1、评审时间:2019年9月上旬;
2、成立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其中摄影评委3-5人,书法评委3-5人,绘画评委3-5人,诗歌评委3-5人、散文评委3-5人;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盲评),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页、工会网页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10名,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作品各2件;二等奖15名,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作品各3件;三等奖30名,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作品各6件。另设组织奖若干(根据各分工会报送的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评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七、相关事宜
1、凡入选作品将送至学校“陈列馆”永久珍藏,并颁发收藏证。未入选作品由报送单位集中退稿;
2、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集作品通知之规定;
3、校工会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其宣传等处理权。
4、本次比赛校工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