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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4年04月18日 17:12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南华校发〔2023〕34号)和《关于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华纪发〔2024〕2号)精神,现就机关党委各支部做好5月份“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围绕“廉洁润初心 铸魂担使命”主题,立足学校特色,深挖文化内涵,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以达到传承廉洁基因,弘扬廉洁风尚,提高广大师生廉洁意识,增强廉洁文化吸引力、感染力与影响力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31日。

三、活动对象

机关八个党支部。

四、活动内容

创新形式载体,着重开展以下“五大主题活动”,让廉洁文化可听、可视、可感、可触。

(一)开展廉洁文化宣讲。构建多元廉洁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发挥部门网站、LED屏媒等载体作用,广泛传播廉洁文化、宣传廉洁知识。依托教职工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平台,运用“微党课”“廉洁小故事”等形式开展廉洁文化宣讲、传递廉洁声音,积极营造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朗的良好教育生态。要求:支委在“5·10”廉洁警示教育日前后在支部讲一次廉洁微党课,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及相关素材归档。

(二)参观廉洁教育基地。机关党委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代表、先进群众代表赴红色教育和廉洁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帮助党员干部和职工树立清正廉洁、秉公用权的价值理念,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三)举办“廉洁从教”主题演讲。校纪委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工会、团委等部门联合举办南华大学“廉洁从教”主题演讲活动。各支部须推荐1名选手,机关党委遴选后选送学校预赛,选手名单和演讲稿在2024年5月8日前报机关党委党建科殷宇红同志。

(四)举办廉洁文艺作品展览。鼓励师生开展廉洁文艺作品创作,创作一批喜闻乐见、形式新颖、内容深刻的廉洁文艺作品,创作类型为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压花、视频(含微电影)(具体规格见附件1)等。校纪委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工会、团委等部门联合对上交作品予以评选并举办廉洁文艺作品展览,持续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各支部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选送至少1件清廉文艺作品报机关党委办公室郑小倩同志。

(五)召开“青春逐梦 廉洁从业”毕业生廉洁教育主题班会。班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各学院共同组织,旨在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就业之后坚守廉洁自律,做到廉洁修身、干净做人、清白做事,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机关兼任毕业班班主任的同志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好主题班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开展好“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及时研究部署,精心谋划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有效落实。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支部要以全面深化“清廉南华”建设为中心,结合本单位的特色、亮点统筹推进,不断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的渗透力、感染力。

(三)做好总结评比。机关党委将认真梳理总结“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填报《南华大学“廉洁文化宣传月”开展情况表》(附件2)、《南华大学“廉洁文化宣传月”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称+‘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相关材料”命名在2024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纪委办/监察处110办公室。校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二级党组织“廉洁文化宣传月”开展情况,评定一批“廉洁文化宣传月”优秀单位。

附件:1.南华大学廉洁文艺作品报送要求

     2.南华大学“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表

     3.南华大学“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南华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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