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一)把握基本要求
“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贯彻问题导向,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依托网络平台、新媒体资源、红色教育和党性锻炼基地,创新“三会一课”的具体方式,探索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动支部书记、先进典型、专家学者、普通党员上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防止照本宣科。
(二)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也可以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
1.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通过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计划和措施,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处理支部日常事务;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其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定期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明确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五)按时上好党课
党课是党员接受党的教育、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的重要途径。建立党课制度、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重点是: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
3.开展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
二、明确“三会一课”的纪实措施
“三会一课”纪实工作由党支部具体负责,一般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制定年度计划
年初,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二)规范记录内容
按照准确、完整、清晰的要求,党支部明确专人(一般为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会情况和详细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三)定期报告情况
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涉及重点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决议的,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党支部要探索利用互联网、党员微信群、党务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电子文档等形式,对“三会一课”进行全程记实、痕迹化管理。基层党委对每个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联系,对其开展“三会一课”从严指导把关。涉及发展党员、党内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重大事项时,视情派人列席指导。
三、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要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每年要专题研究“三会一课”制度并抓好落实,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领导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
(三)加强督促检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内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监督问责,建立管理台账,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1次抽查,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