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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那么,在从严治党工作中,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我们的党员干部呢?那就是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
一、说一说:为什么要严管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逐渐深入人心。大家普遍感觉到担子重了、规矩多了、要求严了。但有些党员干部还没有适应这些转变,于是就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工作中和别人吃餐饭也要管,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同事间红白喜事不能随便送礼金,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对违纪违规的同志动辄则咎,是不是太不懂得“保护爱惜”干部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提起腐败,人人痛恨;但涉及自身,不少人却又希望组织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究其根源,还是我们的站位立场问题。如果站在个人角度,以个人利益来衡量,我们自然会希望组织对我们越宽松越好;但站在组织的角度,我们就会明白,严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要让有私心杂念者收手,让铤而走险者勒马,通过及时纠偏校正,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让干部茁壮成长,这恰恰是对党员干部一种严肃的、深沉的爱!也就是王岐山同志所说的“严管就是厚爱”!
二、辩一辩:严管为什么是厚爱?
先从我们身边的一个案例说起吧:湖南某高校有位科级干部,在2013年前挪用了70多万公款。事发后,该校考虑到“保护干部”,没有立案审查,只是将其降职调离了原岗位。2016年省委巡视时,该问题被发现,被重新查办。在案子审查期间,该干部由于多方原因,在自己的小车里自杀了!此刻,你心里什么感受?是不是五味杂陈中透着惋惜呢?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当时该问题被立案调查处理了,哪怕开除党籍,就不会旧案重查,也就不至于丢了性命!
首先,严管彰显厚爱。我们很多党员干部都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慢慢成长起来的,成长历程可谓是艰辛万苦。如果一旦出现问题、犯下错误、触犯刑律,对国家、对家庭、对个人,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湖南株洲原政法委书记谢清纯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他出身贫寒,左手残疾,曾是励志典型,但后来理想信念崩塌,跑官买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此,组织对党员干部严一些,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帮助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踩雷区,这恰恰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是一种理性的长远的爱!
其次,厚爱需要严管。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闻不问要变坏。”在从严治党的新时期,对出现违规违纪苗头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报告、不劝告,不批评、不制止,这些所谓的保护、和气、宽松,不是爱护干部,而是害了干部!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对部分下属、妻子及公司服务供应商多次聚众赌博的情况一再放任、纵容,最终都受到了组织的严肃处理。党员是组织的党员,干部是组织的干部。党员干部出问题,组织也有一定的责任。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是惨痛的,如果组织平时管理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他们也就不会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三、理一理:严管怎么体现厚爱?
1、防微杜渐,运用好四种形态。
腐败的形成,从来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都有一个积少成多、积久成习,从初萌到发展、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许多“问题干部”刚开始也就是吃顿饭、喝杯酒、拿张购物卡的事,久而久之,便沦为“温水青蛙”。正如全智华在其忏悔录中写道:“我没有经受住......诱惑,从一开始收受小额红包礼金开始,到后来收受几十万、上百万的贿赂款,我的胆子越来越大,以致坠落违法犯罪的深渊......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如果有人及时提醒,自己就不会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这是不少身陷囹圄的党员干部发人深省之言。中央明确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环环相扣、依次设防,尤其强调在“前线”严防死守,让咬朵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成为避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第一道“闸门”。只有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多当“保健医生”的“严管”才能让干部防微杜渐,才是对干部的真正“厚爱”。
2、宽严相济,开展好思想教育。
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分是手段,救人才是目的。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执纪与宽大处理相结合,做到教育与处理并重。对及时悔悟并积极改正的同志,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宽大处理,对于执迷不悟,甚至对抗组织者,必将受到严肃处理,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贪污巨款,铁证如山,但拒不认罪,在“零口供”情况下被执行死刑。
各位领导,同志们!学校党委高瞻远瞩,提出了“一基三实、一路三建”的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那么按照校党委“四个注重”选出的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广大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习惯在组织的严管与厚爱中,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