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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党课的有关通知

2018年05月17日 09:09   机关党委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将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和党课,通知如下:

一、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

原则上每月第三个星期四下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前一天)为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时间,各党支部要规范程序,认真开好支委会(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和程序参照附件1:《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和程序》)。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开好党员大会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时间(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和程序请参照附件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和程序》)。

三、上好党课

各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党课,原则上定于5月、12月(党课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3:《党课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四、具体要求

   1.提前通知,做好会议准备

对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对拟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的事项,会前应当提出有依据的议案,并提前征求意见。

2.集体讨论,形成决议

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准确集中。

3.认真实施,检查督促

 会议决议形成后,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对会议决议的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会议议定的事项,每一名党员必须坚决执行,按时完成,及时反馈。对近期要完成的工作,要认真讨论,明晰思路,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定完成时间。

    4.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机关党委倡导:每一次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都要确定一名党员上(微)党课。讲课人课前需要精心备课,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学习相关资料,选择相关内容,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制作出内容详实、图文并茂的课件。课上突出“讲议评”,课后引导全体党员学习思考、总结提高。授课人由党支部所属党员担任,校领导与支委应带头示范。授课人要在课前精心准备好讲稿与ppt。讲课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左右。

5.做好记录,保存痕迹

按照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各党支部活动记录的规定》,党支部活动记录本,主要记录党支部组织的所有会议、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情况与实践活动等。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记录必须完整、规范,字迹清晰,内容丰富。党员学习记录本,主要记录参加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组织开展的所有会议、理论学习、实践活动与个人学习心得等。记录必须认真、规范。特别是学习时,不仅记录自己的发言提纲,还必须记录其他人的发言情况。党支部活动记录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或存放在党员活动室。以便备查。

 

附件1:《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和程序》

附件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和程序》

附件3:《党课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机关党委

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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