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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8年06月08日 10:11   机关党委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全机关形成“比作风、比服务、比效率”的浓厚氛围,机关党委决定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在机关党委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各项工作。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范围内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

3)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师生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

4)党支部活动记录规范,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良好,党支部“五化”建设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实效。能及时递交相关材料,主题党日活动总结规范充实、图片鲜明清晰,与共建支部一起开展活动,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开展支部特色活动,及时改选支委,按时收缴党费。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密切联系师生,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表现突出。

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5)年度民主评议等次须为优秀。

6)党员学习记录本内容详实,记录认真、规范。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基本条件是: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管党治党工作责任。

2)业务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积极主动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思想解放,工作扎实,敬业奉献,实绩突出。

3)工作作风实。党性强,作风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群众评价好。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党务工作记录本内容详实,记录认真、规范。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1.评选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5个。每个党支部奖励1000元。

2.评选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对获得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位奖励300元。

3.从获得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择优推荐2名为学校十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

五、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主要采取各支部申报,评审组评选确定的方式进行。其中,党支部工作情况(参考支部工作情况及典型事迹评定)占60分,党支部党日活动情况(参考机关党委学习资料评定)占20分,机关党委检查组检查情况(检查组现场打分)占20分。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采取党支部推荐,评审组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广泛推荐。各党支部按照评选要求,进行推荐。6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将《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申请表》(附件4)、《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5)、《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6),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报送机关党委。报机关党委,逾期不交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组织评审,公示结果。评选表彰工作小组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建议名单后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表彰。公示无异议后,“七一”前夕机关党委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表彰和宣传。

七、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庆祝建党97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从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

2.各党支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广大党员的一次党性锻炼,要充分发挥推荐和审核作用,广开渠道、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3.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坚持宁缺毋滥。党支部要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先进,强化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示范作用,带动支部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4.机关党委将通过网络、宣传橱窗等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宣传,在机关营造创先争优、赶学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的通知》

附件2:《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3:《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附件4:《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申请表》

附件5:《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附件6:《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18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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