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机关党委研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决定于2018年6月召开机关党委党员代表大会,拟选举机关党委委员。请各党支部近期安排部署机关党委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名额
机关党委共有党员339名,本次党员代表选举,按机关党委党员总数25%的比例产生,共85名。各党支部根据分配的党员代表名额,按照不少于25%的比例,进行选举,各党支部推荐代表的具体人数见《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代表名额》(见附件1)。选举结束后,填报《机关党委党员代表信息表》(见附件2),6月19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档(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具体要求
党员代表应当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如期完成选举机关党委党员代表的任务。
附件1:《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代表名额》
附件2:《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代表信息表》
机关党委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