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1年1月14日-19日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中心组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书记主持,所属党支部全体处级干部及支部委员参加。
二、学习内容
(一)重要讲话
1.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
5.许达哲主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二)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1.《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三)重要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2.《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4.《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5.《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6.《党章》(单行本)
7.《南华大学章程》(单行本)
(四)警示教育
三、学习主题
各党支部请于1月14-19日期间围绕《通知》规定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研讨交流。
学习研讨主题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在学深悟透中加强理论修养,在融会贯通中强化系统把握,在知行合一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在学校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四、学习要求
1.要加强学习管理,严肃学习纪律,做到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有研讨、有小结。
2.学习报送表(见附件3)、照片、中心发言稿请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务专干收集整理后,于1月19日前经办公网发送给机关党委办公室尹艳梅老师。
机关党委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