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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2021年03月10日 10:01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的通知》,3月9-10日举行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3月份的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一百年历史,深入了解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积累的宝贵经验、形成的光荣传统、铸就的卓著功勋,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更加自觉地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开拓前进的智慧和力量,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恪守人民情怀,强化历史担当,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把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切实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人员

机关党委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

、学习要求

要加强学习管理,严肃学习纪律,做到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有研讨、有小结。中心发言稿、点评稿电子档及心得体会(字数不限)请于315日前经办公网发送给各组的联络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如需请假需提供证明材料,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章,机关党委同意后方可。

、学习内容

(一)重要讲话

1.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

2.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4.许达哲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强调

(二)重要文件

1.《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

2.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

(三)党史学习教育《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1.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2.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3.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四)警示教育

机关党委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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